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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店主”打玻尿酸 女子左眼失明

北京青年报 · 2019-05-20  阅读量:562

今年23岁的宋婧在非正规机构注射了自行购买的玻尿酸,期望能填充额头,结果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最终导致左眼失明。事后,宋婧父亲向警方报案,并举报店主非法行医。北京昌平法院近期已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针没打完就头疼、眼花

2017年11月12日,宋婧在朋友肖雪的陪伴下来到了北京市昌平某小区找赵琪注射玻尿酸。

“那里既不是美容院也不是医疗机构,应该是住处,但屋里有一张美容床。”肖雪回忆,当时宋婧带着不知道哪里买来的玻尿酸,说来找赵琪填充额头。

在敷过麻药后赵琪就开始打针,“一针还没打完,宋婧就喊左边头疼,左眼也看不清楚,全是白的。”肖雪说看到宋婧吐了两次之后,马上将其送往医院就诊,并通知了她的父母。

到医院后,医生初步诊断宋婧可能是因为进行额头玻尿酸针管注射,堵塞血管导致的。宋婧当天做了一个全脑动脉造影+眼动脉溶栓手术、颈动脉造影手术和大动脉造影手术。经过医院诊断,她是因注射玻尿酸导致其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现遗有左眼视力损害已达盲目。

随后,宋婧的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赵琪非法行医。

女子左眼已属八级伤残

宋婧告诉民警,是赵琪介绍的一位“老师”告诉她哪里有卖玻尿酸的,随后宋婧通过这个“老师”添加了卖玻尿酸的人的微信。“赵琪还让我多买点,剩下的留给她,她再给别人打。”所以宋婧一下子就买了6只。

据赵琪供述,她并不知道宋婧手中的玻尿酸是哪里来的,她自己是在租住的小区内经营皮肤管理的,店铺并未在工商进行注册备案,也没有卫生许可。赵琪说自己曾在2015年到丰台一家美容培训机构学过两个月,并不会辨别药物真假,也没有医师从业资格证,只知道是往皮下组织注射,如果打错会出现血栓、恶心头晕。

据检方指控,赵琪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对宋婧进行额头玻尿酸针管注射。而经司法鉴定,宋婧左眼盲目损害后果构成八级伤残。

2018年10月11日,赵琪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赵琪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店主非法行医被判1年多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琪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住房内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经鉴定,宋婧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左眼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琪向法院预交纳赔偿款8万元。

法院认为,赵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2019年3月13日,赵琪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青年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李振伟、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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