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偏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偏关你好 · 2024-07-08  阅读量: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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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对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近来发现有部分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因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恳请您的积极配合,监督孩子不要骑电动车。请各位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车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偏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6日

【监制:马旭心  实习编辑:王旭华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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