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刚刚,山西能源局批复一家大煤矿!要上班来这里!

山西省能源局 · 2019-03-12  阅读量:8285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行审发[2019]20号 


关于山西忻州神达南岔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忻州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忻州市能源局关于申请山西忻州神达南岔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报告》(忻能源办发〔2019〕1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忻州神达南岔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3号文批准的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6年3月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6〕240号文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受地质条件影响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该项目未能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完成建设。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忻州神达南岔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工期可延长6个月,至2019年9月 11 日。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

三、你局要督促该项目加快矿井配套选煤厂的建设,选煤厂要与矿井工程同步投入生产、同步验收。

四、建设期间要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做好建井矸石等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置工作。

五、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六、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3月11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孔苏鑫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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