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生态

岢岚县严查春季秸秆禁烧工作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2-25  阅读量:707

  忻视界客户端2月25日讯  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消息按照岢岚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岢岚县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遏制秸秆禁烧行为,2020年2月份以来,岢岚县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治理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查,依法查处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各乡镇、各村庄积极进行宣传。各村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在主要道路沿线悬挂禁烧标语横幅,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农业农村局推广秸秆贮存和综合利用技术,将秸秆用于养殖饲草综合利用。 

  二、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乡、村两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村、责任到人,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或应急小分队,切实把护林防火和秸秆禁烧结合起来,确保全县“不点一把火”。 

  三、严厉查处秸秆禁烧行为。秸秆禁烧治理组每周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对违反规定,进行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20年2月12日下午,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接到县政府批示:对岢岚县神堂坪乡发现火点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2020年2月12日下午岢岚县神堂坪乡康家会村村民张文军在康家会村自家农田焚烧玉米秸秆大约5亩多,岢岚县团城村村民张发后在团城村河畔自家农田焚烧玉米茬大约4亩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执法人员对此次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张文军、张发后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 

  此举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让群众真正了解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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