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生态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6条销号情况公示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 2020-02-18  阅读量:753

  根据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整改发〔2019〕17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1、加强各县(市、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建立秸秆资源台账。2、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带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三、完成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秸秆资源调查与台帐登记,摸清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于2019年上半年开展了全市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对2018年度秸秆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数据录入等工作。二是积极争取项目,示范带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我局紧紧抓住申报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原平市成功申报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项目资金784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内容已经完成,原平市正在收集资料,准备开展验收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约198.14万吨,可收集资源量约162.24万吨,截止12月底,秸秆综合利用量约144.93万吨,利用率约89.33%,完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7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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