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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新华社 · 2020-01-02  阅读量:528

  记者近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制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为认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提供参考,为App运营者自查自纠和网民社会监督提供指引。

  认定方法对“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明确。

  其中,“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行为包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发生变化时,未以适当方式通知用户,适当方式包括更新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并提醒用户阅读等;在申请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申请收集用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时,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或者目的不明确、难以理解等。

  此外,存在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等行为的,将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来源:新华社)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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