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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着力推进政务诚信,积极打造阳光政府

新华信用 · 2019-12-31  阅读量:597

近年来,海宁市不断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并将强化政务诚信引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2019年海宁市建立政务承诺践诺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政务服务等重要承诺,将有关事项纳入各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政务诚信档案。通过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

海宁市通过印发《关于调整充实“信用海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信用海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到44个。领导小组下设“市信用办”和“市企信办”,分别牵头做好全市信用和企业信用工作;并制定政策文件,印发《信用海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海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清单。

据了解,海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推进失信惩戒工作,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法院系统联通,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不动产交易时会发出信息提示,大大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交易不动产,每季度的汇总台账资料均报送到市信用办和市法院,推进失信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信用信息平台在政务服务工作中成功应用

针对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责的部门,海宁市鼓励开通信用嘉兴网站账号,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的公示。推广信用浙江客户端查询,现已有28家部门开通查询权限,市长质量奖评选、企业招投标等事项中,多次应用信用查询和信用报告。

据了解,海宁市住建局出台关于《海宁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旨在加强在招投标领域的信用建设,定期就工程招投标领域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均将投标主体信用状况作为必查内容和重要条件。

规范信用信息归集与管理

海宁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的制度,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范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国家或省已出台的红黑名单制度认定红黑名单信息,按月或季度将红黑名单信息上报并公示。

据了解,海宁市经信局、水利局、新居民事务局等部门均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反映海宁市政务部门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来源:新华信用)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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