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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养老机构“红黑名单” 对失信主体加大惩戒

新华信用 · 2019-06-06  阅读量:593

核心提示:《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近日印发,方案提出,明确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上海正在实施养老设施主要指标数量“倍增”计划,到2022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将从现在已建成的180家,增至不少于400家。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截至2018年底,全市户籍老年人口达503.28万,占户籍总人口34.4%;80岁及以上户籍高龄老年人口81.67万,占户籍老年人口16.2%。

《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近日印发。在养老设施主要指标数量上,方案提出,到2022年,上海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要在街镇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翻番”,不少于4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总量实现“翻番”,达到1600家。同时,结构更加优化,到2022年,养老机构床位数在确保不低于全市户籍老年人口3%,即17.5万张的基础上,护理型床位数要达到总床位的60%。

上海明确,将把社区嵌入式养老作为首选模式持续推进,在1个街镇范围内构建起“1+2+3”的养老服务网络。所谓“1”,是指“一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2”是实现“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家门口服务站点”的两级服务供给;“3”是实现“三大服务场景”,即让老年人在“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或“家门口服务站点”或“直接在自己家里”接受养老服务。

方案提出,明确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将信用信息作为各项支持政策的重要衡量因素,特别是对“黑名单”中的失信主体,要加大惩戒,用信用约束行为。(来源:新华信用)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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