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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钧:“旧闻翻新”不能翻过法律边界

环球时报 · 2019-06-04  阅读量:638

和静钧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仔细观察近段时间的舆论风向,拿旧闻当新闻炒作的事频频上演。小到演艺明星和企业家的八卦,大到严肃的国政新闻,令人怀疑有人故意在背后推波助澜。他们的摆弄手法基本沿用这样的套路:时间混淆。先故意不注明过去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意不说清是桩旧闻,让受众一时以为是发生在当下的新闻,引发舆情沸腾。其次,蹭热点、赶时髦。哪儿是社会关注度高的就奔哪儿去,引发众多渴求营销的社交自媒体跟风起哄,形成一波虚假的民意互撕场景。最后,当终于有人指出这其实是发生在某某年之前的旧闻之后,舆情突然消退,留下一片懵懵懂懂、面面相觑的受众,形成一场“新闻事故”。

其实,从传媒专业角度上看,旧闻未必不具备新闻价值,但关键点在于说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是新闻真实的专业伦理所在。我们在报道新闻时,也会常常引用旧闻,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把旧闻当新闻,或故意把旧闻摆弄得像新闻,或把A新闻移花接木成B新闻,这是一场背离专业精神的新闻欺骗。假如此风蔓延,不仅会侵害新闻伦理,还将引发社会公信力的滑坡。

那么,究竟是哪些人故意在摆弄旧闻,又是在什么条件下生产旧闻当新闻呢?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及搜索引擎的提升,为操纵旧闻创造了技术条件。“挖旧闻”越来越成为技术上方便、成本上可行、效果上明显的一项工作内容。只要有人愿意,总可以从如海洋一般的数据库中找到相互否定的旧闻旧事,足以令某人或某机构即刻“人设崩塌”“三观尽毁”。当然,有时也可能是一场技术性事故,把过去同一时间的A新闻,在数据分析过程中错误地识别为今天的B新闻。

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手段、舆论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私人感情纠纷当事人、政治或家庭利益冲突关系人,与过去通过散布小道消息、真实的旧事等做法,本质是一样的,都可能是冲着利益纠葛事实的存在而发生,即“无风不起浪”。只要不涉及隐私或公共利益,披露事实,说清旧闻,并非是一件坏事。但问题是他们会故意把旧事当新事来传播,引发舆情,问题就产生了。

应从新闻专业精神及社会效益的双重角度来规制“旧闻翻新”之风。凡报道旧闻,均应明确时间、地点、背景,对任何有可能导致感觉混淆的地方,应从专业角度予以澄清,不能故意张冠李戴、误导受众。行使行业监督职责的新闻伦理委员会应对此保持警惕,社交媒体平台及监管部门也应对此有适时管理的措施,能迅速锁定故意引发“新闻大翻车事故”的始作俑者,提供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作为,常常是导致“旧闻当新闻”事件制造者兴风作浪的根源。让一切回归专业精神,追求真实的新闻就会成为社会之重器。(来源:环球时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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